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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产纠纷,案结事了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08-18 08:24:54



    8月17日,三门峡市中院民四庭调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王乙因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伤,故把王甲等告上法庭。一审判决王甲等赔偿王乙损失,但王甲不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件,认识到案件的顺利解决直接影响到王乙能否顺利拿到赔偿款,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多次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工作,最终王甲与王乙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王乙各项损失,随后王甲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该案顺利审结,王乙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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