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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攻克执行难

陕州区法院:依法严惩暴力抗法 司法权威岂容挑衅

  发布时间:2017-10-27 10:33:04


    2017年10月17日,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在伊川县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遭遇被执行人吴某某暴力抗法,一名执行干警被砍伤,昨日,吴某某被陕州区法院决定逮捕。

    2015年9月11日,武某某诉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陕州区法院依法做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某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武某某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0月17日中午,陕州区法院执行员李强,法警任安有、吴邦军一行三人来到河南省伊川县城某村的被执行人吴某某家中,向其送达了传票,要求其到陕州区法院接受财产调查询问,但被执行人吴某某情绪激动称无论如何当天不会去法院,执行人员准备依法采取拘传措施时,吴某某推搡法警任安有,并从房间内拿出刀阻碍执行,执行员李强立即从吴某某手中将刀打掉后收走,吴某某又冲到法警任安有背后的桌子旁,从抽屉中取出另一把刀砍向任安有,法警吴邦军立即上前制止,欲将行凶刀具夺下,在争夺过程中吴某某将法警吴邦军左手手掌砍伤,法警任安有、执行员李强随即上前一同将被执行人吴某某制服。事发后,伊川县公安局于10月18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吴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因吴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月24日,申请执行人向陕州区法院提起的刑事自诉,被立案受理,10月26日,被告人吴某某被陕州区法院决定逮捕。

    陕州区法院表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执行工作的相关人员,必将严肃惩处;对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将严厉打击,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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