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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庭前送达耐心调解 原告撤诉圆满结案

  发布时间:2018-03-13 14:33:51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2018年3月12日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办案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驱车前往灵宝市向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并进行庭前调解,最终调解结案。

    原来,2012年7月21日,寇某某在渑池黄河路开办橱柜门市,承租杨某某位于渑池县邮政局后边小园内三间房屋,口头约定了房租和付款方式等。当日寇某某支付了房租1000元,杨某某将三间房屋交给寇某某租用,次日寇某某付清了一年的房租。租赁期间,寇某某先后按约支付了2016年4月之前的房租。可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以及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之间的房租,寇某某即不付房租也不退房,经多次催要无果,杨某某诉至法院。案件立案受理后,为了案件能够及时开庭,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承办法官及时上门送达。

    当日上午,承办法官在驱车来到寇某某位于灵宝市寺河乡的家庭住所后,没有找到寇某某本人,几经周折打听,终于找到了寇某某的妻子,在签收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积极进行庭前调解,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当场转付给拖欠原告的房租,原告也同意申请撤诉。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送达与纠纷解决的双收。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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