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法官远赴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由于该案被告人赵某某已被先行羁押于新乡女子监狱。为保障民事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渑池县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法官决定到被告人羁押的监狱开庭。当天上午8时许,当法官们一行到达新乡女子监狱后,却被监狱人员告知,来这里开庭审案需要法警到庭配合,若无法警到庭,则无法开庭。经与监狱方面沟通协商无效后,该案主审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立即前往距离监狱最近的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请求予以协助。在向红旗区法院付朝晖副院长说明求助情况后,付朝晖副院长当即联系该院法警大队,在得知该院法警已全部出外勤后,又向其主管执行局的齐晓南主任打电话,要求其紧急抽调法警配合开庭。
后经多次电话联系,在其法警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抽调法警史晓晨协助到新乡女子监狱配合开庭,确保了庭审活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