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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五项举措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发布时间:2009-03-24 10:53:53


    三门峡法院网讯  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后,河南省卢氏县法院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对以政府单位为被执行人、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重点案件的执行,结案率达到80%,提前完成既定目标。

    一是通过召开债务人会议、院长发表电视讲话、公布赖账户名单等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心理攻势,促使他们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制。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重点案件,领导带头出主意、想办法,亲临一线做当事人工作。

    三是耐心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以合法有效的冻结、划拨、拘留等措施,促使或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是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支持,以卢氏县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由该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和公、检、法、金融、工商、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规定执行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了全社会配合法院执行的联动机制,变法院一家执行为社会力量共同协助执行,限制被执行人的行为。

    五是积极开展困难救助。对特困主体为申请人的案件,加大救助力度,使申请人理解法院的工作性质,从物质、感情和道义上安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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