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指示要求,渑池县法院根据县纪委有关要求,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新成效。
一是提高对以案促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发挥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面开展。认真落实县纪委出台的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制定《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以《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出台为契机,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推进措施,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实现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制定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相关配套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文书,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标准化、流程化、格式化运作。建立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联动机制,统筹工作合力,促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形成工作合力。制作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机制流程图,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实现以案促改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完善以案促改工作考核制度,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述责述廉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落到实处。
四是提高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按照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结合惩治腐败工作实际,在全面推进以案促改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岗位和重点审判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针对民事、刑事、执行等重点岗位筛选一批典型案件,特别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施教等形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是探索以案促改工作特点规律。围绕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围绕以案促改宣传发动、案件剖析、教育警示、问题整改、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环节,搞好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研究,推出有分量、有见地、有说服力的理论文章,发挥辨析引导、解疑释惑作用,为解决以案促改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