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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到期拒履行 一拖再拖终被拘

  发布时间:2018-08-08 09:51:00


    2018年8月7日,经灵宝市人民法院决定,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被执行人张某阳被司法拘留15日,再次向失信人敲响了警钟。

    2015年4月,张某雷、杭某夫妇俩向张某芳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两借款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某芳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0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某雷、杭某共同偿还原告张某芳借款50万元,从2016年10月起,每月30日前付25000元,直至付清之日。可张某雷、杭某一直分文未还。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张某雷、杭某的儿子张某阳向法院出具书面担保协议,保证被执行人于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全部借款,若到期仍未履行,张某阳自愿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的法律后果。

    可担保到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 8月7日上午,担保人张某阳再次被传唤至法院,当执行人员要求其督促被执行人,或者自己垫付执行案件款时,张某阳却说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承担担保责任并再次要求法院延缓履行期限。心存侥幸的张某阳认为他只是保证人,法院不会将他怎么样,可他没想到,法院当场出具了“拘留决定书”,张某阳被立即送入拘留所,案件执行一天也不能拖!法律不是儿戏,违法终被追究。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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