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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当庭宣判 群众倍受鼓舞

  发布时间:2018-09-21 16:06:45




    2018年9月19日上午,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对张保春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当庭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保春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公开宣判后,陕州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州区法院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执行局、监察室、政治部等部门共同参与,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台账,对全体干警进行了扫黑除恶知识专项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与纪检、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以及“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今年以来,先后判处了李岩等12人、王展新等8人、赵德峰等3人黑恶势力犯罪;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深入社区村镇宣讲、庭审直播、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扩大审判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深化专项斗争,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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