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先进风采

情系百姓忧与愁 俯首甘为老黄牛

记义马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黄中强

  发布时间:2018-11-23 07:18:44



    在复杂的民事案件面前,他耐心倾听、真情劝解,以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真心换真心,用公心暖民心,是一名让群众心服口服的好法官;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他任劳任怨、不厌其烦,无论坐在庭上判案,还是在田间地头调解他都倾心尽力,克难攻坚、巧解疑难,没有丝毫抱怨,直到在办公室晕倒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才停下奋进的脚步,他就是巡回法庭庭长黄中强。他在义马法院工作了三十多年,几十年如一日在法庭工作,默默无闻扎根基层,他审结过的民事案件多达3200余件,令当事人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今年以来,他承办的案件达268件之多,目前他已审理结案达230余件,没有一起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还。他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从没因为身体或其他个人原因影响工作,体现出了一名基层法官对审判事业的无比忠诚,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法官神圣职责,用行为诠释了公平正义,体现出了一名人民法官、共产党员的良好品行。他立足普通岗位,坚持司法为民,善于调解复杂矛盾纠纷,善于处理疑难案件,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大多数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以自己的担当、奉献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羸羸老牯牛,默默数春秋;田里禾苗壮,一步一点头”。《吟牛》诗篇,正是这位优秀基层法官的生动写照。

    日审五案:累倒不让打住车

    事情追溯到一个月前,那令人难忘的一天。

    9月7日,黄中强担任审判长连续开庭审理了原告范娜娜诉被告李某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郭某诉被告郭某身体健康权纠纷案,原告王某某诉义马市建设银行储蓄卡盗刷纠纷案,原告梁某诉被告郭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朱某某诉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五个案件。下午最后一个庭是原告朱某某诉被告租赁合同纠纷案。

    在开庭的前段时间,黄中强已经做了数次的调解,原告租赁了被告位于义马市某广场的商业房,租期为15年,合同约定被告在处置租赁房产时,应当提前通知原告,但被告违反约定将租赁房屋卖给了案外人,因此而起纠纷闹到了法院。黄中强接案后,多次找双方协商,可原告坚持要买,被告已经把房屋出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调解一直没有明显成效,只得安排开庭。由于他连续开庭,陪审员发现他脸色不太好,担心他身体可能有问题,劝说将这个案件庭审往后放放,可他却坚持按时开庭。他神情疲惫地走进法庭,坐上了审判台,案件如时开庭。

    庭审直到晚上7时才结束。走下审判台时,书记员看到他的脸色已有些发白,就关切地问他有没有事。他说歇一会就没事了。在书记员的搀扶下,黄中强缓缓回到办公室坐下。

    此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书记员劝他尽快回家休息,他嘴上应承着却未听劝阻,硬是拖着疲惫的身体打开了电脑,开始制作判决书。书记员不放心,就把他的情况告诉了还在加班的民一庭长赵淑云。赵淑云加班到晚上8时,临走看到黄中强还在办公室打着判决书,就担心地劝他早点回家。可他说:“这个案件处理不好,我还会和前几天一样睡不着觉啊!”他说话间始终没有停下手头的工作,直到把判决书打完校对无误才通知妻子来接他回家。

    当他妻子来到时,发现黄中强已晕倒了在办公室,慌乱中有人急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采访中,笔者见到了当天和黄中强一起开庭的陪审员、书记员和案件当事人,他们在描述当天的情景时潸然泪下。

    抓住时机;果断化解连环案

    黄中强说,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当事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做工作最重要的不是巧舌如簧对待当事人,而是实实在在站在各自的角度,去找准法、情、理的融合点,用平实、易懂的语言,把话说到当事人心里,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从根本上把矛盾化解。

    张、舒两家系前后邻居,张家居前,多年因为房屋排水问题多次发生口角,相互厮打过,为此双方积怨深久。今年7月30日,张某与小女儿到房后清理排水沟垃圾,与舒某及其女儿在舒家门前发生争吵,后张某大女儿及舒某婆婆等人先后赶到现场,双方都带着木棒、铁锨、小镢等工具,言语不和发生群殴,双方人员均有不同程度受伤住院。经派出所多次调解不成,张某、张某大女儿、舒某及其婆婆先后以原告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高达数万元。双方互为原被告的案件分布在一审、二审、执行各个环节:张某起诉案经两级法院判决已转入执行程序,舒某婆婆起诉的案件上诉到中院,张某大女儿、舒某起诉案件正在一审中,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的巨额花费,耗时耗力奔波于两级法院开庭、鉴定,使两家备受拖累。他们口头上说哪怕倾家荡产也要把官司打到底,心理却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又都骑虎难下,谁也不想让步。

    黄中强接手案件后,看到他们疲惫的面孔,抓住他们想早日脱离讼累的心理,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看准时机,把双方召集到一起,对他们:“远亲不如近邻,应和睦相处,有利于双方的生活和生产。”并给他们讲了一封家信的故事。“千里来信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他通过引经据典,讲事实,摆道理,结合法律规定,严肃指出各自的错误,所有“参战”人员在法官督促下互相道歉,两家达成和解协议,舒家一次性赔偿张家经济损失1500元,双方各自到义马法院、三门峡中院撤回起诉、上诉及执行申请,相互不再追究任何责任,保证今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在交接款项握手言和时,两家人脸上都露出久违的笑容,并一再感谢法官黄中强做的工作,让“仇人”重新回归为好邻居。

    情系百姓:敢于担当办难案

    黄中强信奉“再高超的判决也不如调解”,每一起案件他都力求从消除矛盾入手,努力寻找调解的突破口,想方设法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多年前,他在常村法庭工作期间,面对倔强、执着的“较真人”,以更执着的毅力做调解工作,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现在他在巡回法庭工作依然如此。

    “我们村将近两年没有灌溉农田了。”这是新上任的东区某村支部书记到法庭反映的问题,焦虑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真没有办法了,求法庭帮忙,解决老百姓浇地问题。”原来,该村水库被村民常某承包后,不但不向村委交一分钱,还不时向村委要维修费,与村委交涉不清,加之变压器丢失,该村100多亩土地、菜园无法浇灌,旱情使庄稼减产,40多亩枯萎的庄稼被毁掉,村民怨声载道,村干部一筹莫展。

    立案后,黄中强首先深入村民中了解来龙去脉。当年因村“两委”不健全,会计可以随意加盖公章,常某手中内容为“水库设备维修费用由村委负担,设备丢失由村委负责”的“水库补充协议”就是自己起草、会计盖印产生的。常某承包期间丢失变压器,村委又买了一台,结果第二台变压器又丢失,因村委与常某协商不成,致使粮田、菜园无法灌溉。起诉时小麦正处于返青期,蔬菜处于萌芽期,案件一天得不到处理,粮田、果园便一天得不到灌溉。时间紧迫,黄中强当机立断,联系法警出庭,按班就绪组成合议庭,拉开架势,造出声威,庭审上先打掉了被告夫妻的嚣张气焰。经过细陈利弊,被告深知自己在村里已经树敌太多,同意解除合同,但坚持村委必须按约定承担违约金5万元。黄中强让村委认清眼前主要矛盾是解决浇灌为题,当务之急是立即恢复生产,如果不做出让步等待判决、上诉、二审,案件必将被拖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村委权衡后选择顾全大局。经过整整一天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解除水库承包合同,村委付给曹某经济补偿5千元。次日,案件顺利执行,村委从常某手里接管了水库,村民盼望已久的水终于流进了干渴的粮田、果园。去年6月份,王某某诉某物业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因为物业费问题,物业公司停止对原告王某某家中供水供电。因为在夏天原告家中的气味难闻,不仅影响到了原告的生活,还影响到相邻的邻居。原告在外租房居住,双方曾多次发生争吵,原告曾扬言要与被告拼个你死我活。

    案件转到巡回法庭后,黄中强同志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庭调解,指出物业公司停水停电的违法性,物业公司应及时供水供电。如继续对原告家中停水停电,法庭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先予执行。同时指出原告未按时交纳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经过法庭耐心细致的调解,消除了双方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和火气,双方握手言和,物业公司及时将原告家中水电接通。原告也将物业费交给了物业公司。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他处理过许多棘手的案件,都能妥善处置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当地群众及领导的一致好评。他们从黄中强身上,看到了法官不欺软、不怕硬、知进退、善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

    胸怀大局:以庭为家乐奉献

    “人生不能留遗憾。”黄中强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在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时,调解和判决是两种最基本的司法方式。但是,一调再调、非调不可,当事人怨声载道;机械司法、草率判决,不能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所以,民事审判法官的付出就要比常人多一些,必须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忠于法律,心里装着人民,秉公办案,用自身的人格和人品赢得人民的信任。只有这样,才能使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关系和法律关系得以理顺,使利益诉求冲突的当事人心里得以平和,使社会更加稳定和谐。

    黄中强告诉笔者,他所办案件中的当事人大多是些朴实的老百姓,有的因为一时激愤或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还有的或者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上了法庭。他说:“不到迫不得已谁愿意走上法庭呢?所以我总在想,怎么对待这些案件,怎样把矛盾化解,把人心判暖,把事情了结才是关键。”

    记者从今年2月26日黄中强办理的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中,便可感受到民事审判法官的艰辛。这个案件有33名原告诉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市直机关某局就某商品房规划设计、团购方式、团购价格等进行诉讼。此案历时1个多月,黄中强加班加点30多天,就本案争议的焦点、提交的证据、主张的事实认真研判,依照我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出判决,使这一老大难案件得以解决。

    书记员告诉笔者,黄庭长是办案能手,曾经多次被义马法院、义马市委、三门峡中院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天平荣誉奖章。虽然他获得了这么多荣誉,但他还是在默默无闻的工作,他手中的案件,总有不下50起的案件在排队等候。他白天开庭,夜里就把案件带回家,阅卷、制作判决书,经常忙到半夜甚至是通宵。

    黄中强有一个温馨的四口之家,爱人原是义马某公司的工人,几年前因为老黄太忙身体又不好,已经提前办理了内退手续。他的儿子已经成家立业,目前在省城郑州工作。在他儿子眼里,父亲很伟大,无论是对待家庭还是工作,女儿都认为爸爸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在黄某某的记忆里,爸爸从来都没有给他过过一次生日,爸爸就根本记不清他的生日是哪天。

    黄中强的儿子说他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布置一篇作文《我的爸爸》,别的孩子都在尽情描写爸爸的高大形象,而他的文章里却充满了对爸爸的抱怨,他说自己从小就缺少父爱。在谈起今天的父亲时,黄某某晶莹的泪眼里流露着骄傲和自豪:“我能理解爸爸,但就是心疼他的身体,他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老黄的爱人是个很会持家的勤快人,这导致老黄在家里就特别“懒”。家务活他不动手,除了看书还是看书,油、盐、酱、醋从来不管不问,更没往家买过一棵菜。妻子埋怨最多的一件事是,和他结婚这么多年来,丈夫从没有陪她去过商店,一家三口更没有到饭店共进过晚餐。但老黄的爱人说她也习惯了,她说:“老黄有老黄的事,工作上的事比家里的事重要这个道理我也懂得,只是日子还很长,我希望多陪丈夫走好一段路,哪怕这条路艰难曲折。”

    “青汗三千牍,丹心一寸诚”。虽然黄中强头上渐渐爬满霜发,但每一桩调解过后的欣慰让他丹心依旧,毅然不遗余力地奋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中散发着光和热。情系百姓忧与愁 俯首甘为老黄牛。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如今,黄中强一如既往像一头永不疲惫的老黄牛,辛勤忙碌着、耕耘着 ,始终如一,默默无闻、竭尽全力努力践行着一名法官对党和人民的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60774759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