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家住卢氏县东明镇先峪村的杨某女不顾天冷路滑,冒着风雪来到卢氏法院,将一面绣着“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八个金字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实施二团队干警手中,感谢执行干警锲而不舍,为她执行回了拖欠十余年的赔偿款。
2003年,杨某女与痛村村民郭某亮因耕地权属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引发厮打,杨某女的头部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在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但郭某亮未履行协议。后郭某亮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卢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杨某女经济损失4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亮被执行刑罚,但未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女于2007年4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被执行人郭某亮刑满释放后就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多方调查也未查找到其财产线索,据同村村民反映,郭某亮已举家搬迁到陕西定居,但是无人知道具体住所,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之后十余年间,执行干警多方查找郭某亮下落无果。
2019年春节假期过后上班第二天,卢氏法院执行局实施二团队干警郝成龙接到电话,有人称消失多年的郭某亮回老家走亲戚了。挂断电话,郝成龙和其他干警顶风冒雪前往先峪村,在申请人的带领下,顺利找到了在亲戚家的被执行人郭某亮,将其拘传至法院。然而,被执行人郭某亮认为自己已经被判刑,不应该再支付赔偿金。执行干警耐心地给其讲解法律规定,告知如果再不履行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郭某亮听了干警们的释法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主动缴纳现金4050元。十余年的案件圆满执结。
“感谢法院为了我的案子前前后后跑了这么多次,是你们坚持不懈的执行才帮我追回了赔偿款,真是万分感谢!”拿到执行款的杨某女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一直道谢。
皑皑白雪中,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显得格外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