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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谱华章:市中院景志贤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发布时间:2019-02-26 09:09:49




    近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景志贤荣立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为三门峡市两级法院争得了殊荣。

    景志贤同志,女,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文化,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调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中院办公室、培训中心、经一庭、民一庭工作,历任司法警察、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景志贤同志从事法院工作近三十年来,曾连续多年多次被评为中院先进工作者、个人嘉奖、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199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2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两争“活动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2010年六月被中共三门峡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五好“共产党员;2017年1月荣立三等 功;2017第三季度、第四季度、2018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均被评为院办案模范和“全市法院办案模范”。撰写的《坚持能动司法、促进社会化解机制创新》文章被首届中国高级法官论坛会议论文集征用。2018年共审结民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191件,结案率98%,调撤率50%以上,无一件被信访缠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景志贤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案,公正执法。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通过审判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特别是担任民一庭副庭长后,景志贤同志不负组织厚望,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刻苦钻研业务,深刻领会法律,灵活运用政策,大胆实践创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力争使法律规定与审判实践实现更完美的结合。尤其注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从而使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业务技能得到了加强,审结了一大批新型、疑难案件。

    在工作中,景志贤同志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公正、高效、服务、为民”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服务职能,以“重调解、促和解、化矛盾”为工作主旨,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工作方式,以“定纷止争”为工作目标,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公正高效地审理和调处了大批纠纷,使得案件当事人服判率高,上诉率低,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2018年度,景志贤同志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共37件,审结37件,结案率为100%,调解撤诉案件31件,调撤率为83.78%。2017年审结多起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被上级法院作了专题报道。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景志贤同志把握调解原则,讲究调解艺术,注重调解结案,不放过每个环节的调解机会。有时为了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她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延长庭审时间,以至经常加班加点。同时,该同志在判决前对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法工作,有效化解了被控侵权人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对案件的审理结果有较为合理的预期,既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亦有效制止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滥用权利和非法垄断,力争做到胜败皆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景志贤同志始终恪守自己的信条,坚持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清正廉洁,纤尘不染。为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的是维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光荣和尊严,为的是“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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