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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攻克执行难

卢氏:村民组长抗拒执行 面临拘留醒悟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9-04-28 07:12:24


    村民小组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组长在被送往拘留所途中幡然悔悟履行义务。4月24日,卢氏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郭某等四人系卢氏县木桐乡木桐村中街组居民。2017年,中街组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未给该四人分配。郭某等四人遂将卢氏县木桐乡木桐村中街组诉至法院。卢氏法院经审理,判决卢氏县木桐乡木桐村中街组向郭某等四人支付征地补偿款6000元。判决生效后,该组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郭某等四人向卢氏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中,被执行人中街组既未向卢氏法院报告组下财产,也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敦促组长王某学履行义务,王某学声称组下账上没有钱,并且村民也不同意给郭某四人分配补偿款,一直拒绝履行判决义务。

    4月23日上午,执行局干警再次前往中街组,先向组长王某学释法明理,希望其代表小组尽快主动履行。王某学及其家人态度蛮横无理,仍坚称村民代表不同意付款,与自己无关,法院想咋执行咋执行。无奈,执行干警决定拘传组长王某学到庭,王某学态度更加恶劣,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在王某家属骂声中,将王某强制带上警车。

    木桐乡到县城路途遥远,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途中几位干警反复给王某学释法析理,但是王某学仍然态度蛮横拒绝履行义务,干警们经请示,决定对王某学直接实施拘留。在送拘体检时,王某学意识到再不履行就要真的被拘留,声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给法院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要求履行义务。

    随即,王某学电话联系家人履行了判决义务,并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写了深刻检讨。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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