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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情绪大 接受批评忙悔过

  发布时间:2019-05-14 18:11:38



    “法官,您辛苦了,没想到我的案件执行的这么顺利!”申请人还没来得及赶到执行局,便从电话中得知自己的案件已经执结完毕,喜出望外,不断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河北某洗化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灵宝市某购物广场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灵宝市某购物广场需赔偿申请人河北某洗化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因灵宝市某购物广场未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19年3月7日向三门峡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额不大,经查被执行人完全有能力履行,但是当执行法官多次试图联系被执行人时,却遭到了朱某的拒不配合执行。

    5月13日上午,三门峡中院执行局法官肖强、孙旋前往灵宝市阳店镇某购物广场寻找被执行人。经多方核实后,执行法官找到了该广场经营者朱某,并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等。未料到朱某态度蛮横,强词夺理,拒收、拒签执行裁定书,情绪非常激动。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在灵宝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肖强、孙旋二人顺利将朱某控制并带回。

    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肖强对朱某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待情绪稳定后,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写下悔过书,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午两点钟,执行干警陪同朱某一起到工商银行,当场交齐标的款,该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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