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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司法拘留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9-08-21 16:10:55


    2019年8月16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王某敬,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2019年5月29日,史某民诉王某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王某敬偿还原告史某民借款33600元。被告王某敬于2020年7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0日前,每月20日前偿还原告史某民借款5000元;于2021年1月20日前偿还原告史某民借款3600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受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送达后,被执行人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本案未能得到执结。

    8月16日,渑池法院执行局接到线报,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敬在其家中出现,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在被执行人王某敬家中将其抓获,经阐明法理、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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