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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办案促质效 司法改革落地收实效

  发布时间:2019-09-04 10:44:35




    2019年9月3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梁维与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周正茂、副庭长马艳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被告人朱进权贩卖毒品上诉一案。

    收到卷宗之后,梁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认真阅读了案件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为审理做足了充分准备。在阅卷过程中,梁院长发现一审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并提出了纠正意见,要求两级法院刑事法官提高认识,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文书质量关。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力促案件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

    经提审、合议庭评议,二审以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宣判后,经释法析理,被告人当场表示服判息诉。

    近年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院、庭长带头走上办案一线,穿上法袍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判,实现法官角色回归,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使院、庭长既当法官裁判行为的监督者,又成为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公正司法的示范者。这既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院领导深入审判一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实现司法为民的需要。院长带头办案,缓解了办案人员紧缺、“案多人少”的压力。其次,院长办案件体现出的优秀品质和高超技巧给其他法官树立了标杆,对于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一线办案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有助于不断提升办案数量和质量。通过院长带头办案,回归审判一线,为提升人民法院的群众亲和力和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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