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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攻克执行难

河南陕州:父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耐心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9-10-10 07:08:53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一位离婚后的父亲,却拒绝支付随母亲生活的孩子抚养费。近日,陕州区法院就顺利执行完毕一起由此引发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段某与李某2007年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婚后育有一女,2018年经陕州区法院审理判决解除两人婚姻关系,李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每半年给付一次,孩子跟随母亲段某生活。在法院判决生效的15个月里,李某一直拒付抚养费,2019年8月,段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执行干警双管齐下,一边温情劝解,虽然父母离婚,但孩子是无辜的,希望其能主动给付孩子抚养费,一边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面临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某最终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感动,让其亲属送来全部执行款,并保证今后一定按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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