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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法院“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亮点多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9-12-06 07:07:55


    街头“摆摊设点”忙普法、庭审“对外开放”邀旁听、法官“以案说法”进校园……2019年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打造出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

    街头普法 让《宪法》更接“地气”

    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那么什么是宪法精神,“法治中国”又将如何推进呢?为了将这一宏大主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体现出来,让群众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12月4日一大早,灵宝法院就组织干警在金城大道设立宣传咨询台,以展板宣传、法律手册“指南”及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花式普法”。

    宣传咨询台前,“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横幅格外醒目;四块展板图文并茂,展示了灵宝法院与时俱进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巡回法庭、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便民举措,让百姓感受到全院干警不忘初心、践行使命,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步履;精心编辑印制的《宪法》《“扫黑除恶”十问》、《诉讼指南之民事调解、立案登记、司法求助、诉讼服务》《“灵宝微执行”当事人操作手册》等十余种宣传手册小巧精致,方便实用,深受过往群众欢迎。干警们还面对面、手把手帮助群众用手机操作“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了解其便捷实用的强大功能,让法律服务真正走进百姓身边。

    “没想到我们灵宝法院也有‘微法院’小程序了,以后随时随地就能用微信进行网上立案和法律咨询了,真是给力!”

    “有了这些小册子,以后打官司就不用愁了,也不用多跑路了。”群众纷纷为灵宝法院的贴心服务点赞。

    “姑娘,我家花钱请人搞装修,订金都付了,可对方却始终没有给我装修,不退我钱,我可以起诉他吗,都需要啥材料呢?”一名六十多岁的老先生向干警柴艺说起了自己的烦心事,小柴热情地告诉老人,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耐心地告知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让老人满意而归。

    上午的活动中,灵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仙朋等领导在副院长张振华陪同下,参观了法院宣传咨询台,对法院“宪法日”宣传工作表示肯定。

    据统计,当天干警们共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旁听庭审 人大代表发“感言”  

    活动当天,也是灵宝法院“公众开放日”。该院特别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李艳玉、亢银辉,与群众代表一起旁听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健康权纠纷等三起案件的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的法庭、紧张有序的审判、细致入微的调解,让旁听者近距离感受了法院的工作节奏和氛围。    

    “执行力度的加强、执行效果的显现,必然带来群众维权意识的提升和案件的井喷式增长,通过旁听庭审我们强烈感受到了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艰辛与不易,也感受到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盼。”李艳玉代表感慨道。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监督国家机关依法、依宪履行职务是我的职责。此次旁听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每个家庭、每个公民都与宪法密切相关,我们在享受宪法赋予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只要这样才能达到法律与自由相统一,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亢银辉代表如是感言。

    两位代表还参观了灵宝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及文化长廊,对法院的发展变化赞不绝口,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监督职能,多方位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促进法治灵宝建设再上新台阶。

    校园“送”法 用法律护佑祖国花朵

    “同学们,老师常告诉我们要学法、守法,那么‘法’到底是什么?它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未成年人应该怎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呢?今天我就带同学们了解一下这些知识……”

    当天下午,在灵宝市第一小学操场,沐浴着冬日和煦的阳光,灵宝法院法官李艺华受邀为师生们送去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她结合三起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告诫同学们要从小学法,懂法,争当守法小公民,同时要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李法官还现场分享了《宝贝自护歌》,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整场讲座如春风化雨,在同学们幼小的心田中播下了法律的种子,也送去了人民法官对下一代的殷切期望。讲座结束后,市第一小学为李艺华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宪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

    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其中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与时俱进地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就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以根本法的形式给出了答案。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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