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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心存侥幸躲执行 法官“慧眼”助案结

  发布时间:2020-03-25 16:24:11


    2020年3月2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通过转移拆迁款的方式来规避法院执行的案件,最终执行干警“慧眼”识真,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

    2014年元月21日,陈某商店资金周转困难,分两次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给张某出具借条和承诺书各一份,后因借款未予及时清偿,引起诉讼。2018年7月25日,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陈某偿张某借款3万及利息。但判决书生效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均无结果。无奈,张某于2020年1月13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陈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执行干警通过线索得知陈某的房屋拆迁款刚刚赔付下来,便第一时间前往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信息,通过银行流水发现其名下的几百万拆迁款在执行中已经转入第三人的账户,并且购买了基金和股票,余额所剩无几,但是执行干警查询到第三人的其他银行账户有足够的钱,遂将其冻结,待执行干警向其发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陈某将全部的执行款送到法院,案件全部执结。

    陈某绞尽脑汁躲避执行,心存侥幸,却依然没能逃过执行“天网”,灵宝法院将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且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是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仍然对双方产生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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