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当法官”第16期来啦!
全市法院本周末继续开庭,快来法院参与活动,现场旁听均有小礼品相送!岁暮天寒,记得添衣哦——
2019年8月19日,王先生买了两套商品房,并按合同约定分批共计向房地产公司支付房款36万元。合同约定,商品房应当在2019年底前,经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后交付。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到期后,房地产公司未能如期交房,恰逢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王先生一直未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王先生认为,房地产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3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房地产公司认为,涉案房屋62号楼部分楼层早已投入实际使用,已具备交房条件。
涉案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能否解除?已付房款能否返还?
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请您当法官”活动通过真实的庭审过程,征求大家对法院审判的意见建议,并现场释法答疑。打开“线上三门峡”APP,点击“请您当法官”栏目报名即可。10月31日(周六)上午9:00庭审开始,快快带上身份证来参与案件旁听吧!
悄悄说一句,到现场的人民群众均可以领取一份小礼品哦。
Tips
1、通过“线上三门峡”报名成功后,我们会在开庭前一天晚22:00前发送确认短信;
2、多次报名但均不参加,会影响以后再次报名参与旁听;
3、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能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