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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处医保骗保犯罪 守护百姓的“看病钱”

  发布时间:2021-11-11 14:11:14


    近日,渑池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骗取医保资金刑事犯罪案件,经过严肃、庄重的审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姚某伟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姚某勤、姚某梅罚金2000元。宣判后,3名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8日16时48分,马某秀(不起诉)在渑池县仰韶大街双拥路南路口处行走时,被杨某帆驾驶的摩托车撞伤,造成马某秀多处骨折。马某秀住院治疗期间,马某秀儿子姚某勤、姚某伟与女儿姚某梅在明知车祸受伤住院不能使用新农合医保报销的情况下,三人合谋编造马某秀系踩空楼梯摔倒造成骨折的伤情,并告知马某秀。住院期间针对医生的询问,该四人均说马某秀系自己摔伤造成骨折,并有姚某勤、姚某梅、马某秀在医院签注“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书,使用新农合程序接受治疗,至2020年9月24日马某秀出院,违法使用新农合医保报销10917.82元。

    2020年9月14日,杨某帆与马某秀达成赔偿协议,杨某帆一次性赔偿马某秀医疗费等各种费用37000元。案发后姚某勤、姚某梅、马某秀在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报销的1091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勤、姚某伟、姚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保资金1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各被告人所起作用大致相当,不区分主从犯。被告人姚某勤、姚某梅有自首情节,姚某伟有坦白情节,涉案赃款已退交,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依法应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高度重视医保骗保问题,渑池县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对这起医保骗保案迅速依法判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医保基金骗保问题整治,为平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随着本案的宣判,也警示广大医保参保人员和从事医保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莫因小失大,骗取医保基金不但占不到便宜,反而会失去的更多。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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