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14-09-01 17:05:5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三门峡监狱提请的2014年第三批罪犯李仁兴等226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内致电到0398-2967466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请投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附件:2014年第二次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立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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