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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伦恋反目成仇 二少女葬身火海

  发布时间:2016-05-10 16:39:00


    因感情纠纷心怀怨恨,为报复灵宝市一男子深夜用汽油火烧他人房屋,将正在房内休息的姐妹二人烧死。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行凶男子刘健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187550 元。

    被害人李小丽,女,殁年19岁,灵宝市人,被告人刘健康的“妻子”,二人系表兄妹关系。

    被害人李小花,女,殁年15岁,系李小丽的亲生妹妹。

    被告人刘建康,男,26岁,陕西省宁陕县人,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灵宝市公安局逮捕。

    刘健康与李小丽的母亲是亲姐妹,二人系表兄妹关系,两人在接触的过程中互生爱慕之情,家里虽然提出反对,但终究没有挡住热恋中的二人。2015年5月15日,二人在刘健康陕西省宁陕县的家中宣布结婚(未领取结婚证),谁知甜蜜的小日子没过多长时间,二人之间便产生了矛盾,7月份两人协议离婚,从此刘健康心中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酿成了文中开头所述惨案。

    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刘建康因与被害人李小丽的感情问题对李小丽心怀怨恨,图谋报复。2015年8月29日,刘建康乘车从陕西省宁陕县赶至河南省灵宝市,先后购买油壶、打火机、纸巾、汽油作案工具等,并雇车来到灵宝市李小丽家附近,伺机作案。次日凌晨2时许,刘建康到李小丽家房门前,明知李小丽在房内的情况下,将汽油浇在李小丽睡觉的卧室窗户及客厅木门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纸巾,将已燃的纸巾扔向木门,引燃汽油后逃离现场。致在房内的李小丽、李小花姐妹二人当场被烧死,4间砖木结构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被烧毁。

    根据查明的事实,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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