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在2016年三门峡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梁森林荣获三门峡市“五一”劳动奖章。
梁森林同志现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他立足民商事审判,追求公正与效率,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2015年度取得办案绩效全院第一名的好成绩。
他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结合,以庭审为中心,查明事实,明辨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公正裁判,努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2015年年个人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6件。全年获评11个月“办案标兵”、4个季“办案标兵”、2个半年“办案标兵”和年度“办案标兵”称号。
他坚持质效并重,十分注重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每个案件都做到庭前仔细阅卷,做好庭前准备,庭审中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观点,从纠纷的矛盾焦点入手,做好证据的质证、认证,引导当事人进行辩论,从而审透案件,正确裁判。他经常加班加点,始终任劳任怨,办案质量高、效率高、效果好。2015年全年所办的一审案件无一起案件被省法院改判或发还,全年审理的二审案件无一起案件申请再审或申诉。
他注重案件调解,注意和当事人做好沟通,从事理、法理、情理入手,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受到群众的认可和称赞,不少案件当事人当庭都能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有的案件,当事人当庭申请撤回上诉或起诉,全年个人审结的案件中调撤率达到55%,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