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在三门峡市纪念“五四”青年节表彰会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荣获“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门峡市法院少年庭坚持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贯穿于工作始终,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青少年维权链上发挥重要的岗位作用。近年来,市中院少年庭为不断优化审判资源,强化创新机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失足青少年,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做出不凡业绩。该庭涌现出三门峡道德模范、河南好人周正茂等多名先进模范。
三门峡市法院少年庭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中,积极探索庭审新模式,全面强化庭审效果。针对未年人庭审的特殊性,率先在全市及周边区域采取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方式,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法庭教育制度,前科封存制度,以及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未年人庭审时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庭参加诉讼等制度,规范庭审程序,突出庭审教育,严格保障未成年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益。在涉少刑事案件审判中注重审教结合,耐心了解被告人其对被指控犯罪的认知和意见,告知有关诉讼权利消除其紧张情绪。与法定代理人见面,了解其家庭情况、帮教条件、个性特征以及思想演变过程,分析其违法、犯罪原因,敦促家庭成员关心未成年被告人。与所在学校、村、街道的老师及有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其学习、生活和交往情况,使审理过程做到有的放矢、因人施教。庭审中突出审判人员的教育引导作用,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思想和灵魂深处得以洗礼,争取早日改过自新。逐渐形成独具特色“庭前三见面、庭审三突出、庭后三延伸”的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审判模式。
注重对未成年犯罪者进行帮教,把加强少年犯审判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之一,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前伸后延,回访帮教,为避免和减少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犯罪做了奔走忙碌。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最大程度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
市法院少年庭法官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关爱留守儿童,为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多方努力。近年来少年庭法官为三门峡市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外国语中学、阳光小学等城区中小学以及湖滨区磁钟乡中学、陕州区西张村镇凡村学校、东凡乡学校等农村学校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 “一校一法官”、“法校共建”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20余次,先后为数万名师生送去了一堂又一堂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法制课,向中小学校学生发放“爱心提醒卡”,耐心解答孩子们关心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组织小学生开模拟法庭、参观法院审判庭,感受法庭的威严,增进对法律的庄重结对帮扶、关爱资助农村留守儿童,受到老师及家长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