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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欠款不还对簿公堂 院长当庭调解再续友情

  发布时间:2016-05-19 08:36:37



    “我(原告)与被告原来都是朋友,被告也说现在经济状况不好,看被告怎么说吧!”“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30日前还5000元,11个月还完”。这是原被告双方5月18日上午在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主持调解时的一段对话。案件不仅当庭调解成功,还是一对昔日要好的朋友再续了友情。

    原告诉称,在2015年5月5日被告王某某因购买装载机资金周转困难从原告董某某处借人民币伍万伍仟元,当时被告王某某说三个月偿还,并给原告董某某出具欠条一份。可到期后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托,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院长党立新作为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件材料,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本是昔日好友,本着从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决定以调解来定纷止争。

    “既然我给原告打了55000元欠条,我想办法给原告付了,只是现在经济情况很特殊,一时还不上。”在当庭调解时,被告王某某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他表示目前只是暂时经济困难,无力马上偿还而已。

    党立新院长说:“你们本来是朋友,为了这几万块钱对簿公堂,实在不值得。原告,既然是朋友,你也体谅下他,给他点时间。”

    原告说:“那就2016年10月底还清。”

    被告说:“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30日前还5000元,11个月还完。”

    通过情理法并用,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王某某偿还原告董某某55000元。从2016年6月底每月30日前偿还5000元,至2017年4月底前清偿完毕。至此,一起好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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