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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院长开庭审案回归法官身份

  发布时间:2016-05-23 09:07:33




刘胜利副院长归纳法庭争议焦点

    5月20日上午,刘胜利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委员委员、刑二庭庭长李立宏、刑二庭审判员杨凯民组成合议庭,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屈振国故意杀人一案。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5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屈振国驾驶豫MU0806银灰色海马轿车行驶至灵宝市车站路北段一巷子口时,与王丰丰驾驶的豫MT9763出租车发生碰撞,在二人协商处理事故时,王丰丰准备接的客人李志龙、徐铁酒后到达现场,对屈振国进行辱骂,双方发生争执,屈振国从其轿车驾驶室内取出一把单刃刀向李志龙腹部猛刺一刀,徐铁见状向北边转盘方向逃跑,屈振国持刀追赶徐铁至转盘东侧,向其腿部、胸部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李志龙、徐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鉴定,李志龙系左侧髂部遭受锐器刺创致髂内动脉、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徐铁系右侧胸部遭受锐器刺创致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中,刘胜利副院长仔细审阅卷宗,深入研究案情,准确归纳争议焦点,详细制订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刘胜利副院长主持整个庭审全程,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上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庭审依法定程序进行,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合并审理。被害人亲属等各界群众二十余人参加了旁听,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二个多小时。案件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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