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已入夏,淅淅沥沥的小雨仍让人感到一丝凉意。
在豫西山区渑池县张村法庭的小院里,记者见到了庭长马邦军,一位五十开外的汉子。因为未着制服,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满头花白的头发,黑灰相间的格子短袖,怎么看,也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了。
坐在我的对面,他不时地瞟向窗外,看上去很焦急。终于,他还是道出了心里话:“真是不好意思,上周四跟当事人约定,今天10点把执行款送到他家里。”我看了一下表,已经是9点多了。一半是职业习惯,一半是好奇,我决定随他前往。
走出法庭小院,马庭长便带我上了一辆昌河车。车子慢慢驶出陈旧的法庭小院,声音嘶哑、车身抖颤着爬上山间公路。我感到纳闷:法庭有警车,他为何不用?马庭长说,警车太扎眼,有点扰民,送执行款用不上。
半个小时后,车在一个小山村的村口停下。马庭长带着我向村里走去,看起来他对路很熟。十来分钟,我们来到一家农院门前。这是三间破旧的瓦房,加上没有一人高的土围墙和仅能过架子车的小门楼,可见院子的年代很久远。院子里一辆破旧的轮椅上,坐着一个胡子拉碴的老汉,他就是当事人老张。
马庭长上前拉住他的手说:“你的事情至今没能得到解决,真是对不住你,今天送来4000元,请你先收下。”老张看到一沓钱后,双手并拢,举过头顶,对着马庭长说:“真叫你费心了,真是好法官,好庭长……”老张点了点钱并写了收条。马庭长平和地对老张进行一番安慰后,又将下一步执行计划告诉老张。
回来的路上,雨仍下着,远山近景如雾里看花。我禁不住向马庭长问起了执行的原委。原来,2010年9月的一天,原告老张之子张某和朋友赵某饮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张某死亡。之后,原告总想讨个说法,于2013年向张村法庭起诉,要求赵某赔偿损失20余万元。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不足8000元。原告不服,四处上访。但经马庭长耐心释法并拿出登在《河南法制报》上的相似案例后,老张才长舒一口气息诉罢访。
被告三十好几的人了,一直未成家,对执行既不照头又行踪不定,家在农村无任何收入,不足8000元的执行款便成了难题。法庭多次去做被告父母的工作,最终,被告的父亲承诺同意代子付款,时间需要两年。话虽好说,但付款过程却艰难重重。被告父亲已年逾六旬,被迫农闲时外出打工,到了2015年春天,被告父亲才支付了4000元,今年5月又交4000元。
张村法庭只有4名工作人员,马庭长说最大的困难是人手少,最大的困惑是如何让当事人都满意。他说,能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也明白,才算得上是称职的法官。至于苦和累,倒是没放在眼里,大不了拼命干!
“尽责、为民、拼命”是马邦军对审判工作的诠释!看来,小小法庭,也有一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