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近日渑池县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对“省委书记卢展工走访看望信访干部了解信访工作”一文认真进行学习,就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全院干警要认清法院信访工作的形势,克服松劲懈怠情绪,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信访工作做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各部门和每一名干警都要树立全局观念,紧密结合部门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二、端正司法作风,确保案件质量。要把审判作风和案件质量做为减少涉诉信访工作的源头预防工作抓紧抓好,要以“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坚决克服对待当事人“冷横硬烦推”的官僚衙门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人民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为动力,进一步立足部门实际,确保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行政案件,都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把所办案件都办成“铁案”;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通过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做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一是疏通立案渠道,坚持文明接待、礼貌接待、热情接待,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决不推诿扯皮。坚决贯彻我院为民办实事的六项承诺,严格实行立案双轨制,当事人可在法庭直接立案,也可以在立案庭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对群众反映的法庭不予立案情况,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立案庭立案后直接转交相关法庭审理,坚决杜绝该立不立、违反管辖规定乱立案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调解意识,结合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的开展,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全方位、多渠道的调解方式,探索并逐步完善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缓解审判力量不足、办案压力过大的问题,降低诉讼成本,也减轻涉法涉诉信访压力。三是认真落实我院的判前叙理、判中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凡是接到反映的,由承办人通过一定场合给当事人以答复,如果承办人不答复或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的,由主管该案的院长、副院长或专职审委会委员其中一人主持,立案庭庭长或副庭长、原审判庭庭长及主持人指定的其他资深法官参加,组成合议庭,由原承办法官到会向申请人释明。四是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注重社会效果。全院干警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别要注重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狠抓案件质量,减少和杜绝因违法办案而引起的信访案件。
四、高度重视,认真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一方面,要继续办好每一起信访老案,去年我院向上级报结的信访案件大多数仅是程序上“报结”,许多案件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继续想方设法努力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另一方面,要重视各种初信初访案件的办理,以最大努力、尽最大可能使案件在初信初访阶段即得到解决,防止“初信初访”演变为“重信重访”。
五、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追究到位。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信访工作“首问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责任倒查”、“错案追究”等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度,院立案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在解决好涉诉信访案件的同时,要查清造成信访的主要原因和具体责任人,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不负责任等造成失误或疏漏,引发当事人不满,造成当事人上访缠诉的,要坚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干警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