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离婚纠纷在三门峡湖滨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的主持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男女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当即履行,一场“家庭持久战”得以及时妥善化解。
男女双方2014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女方一度提出离婚,男方同意但要求女方退还35000元及订婚首饰,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女方选择向法院起诉。
调解中,诉调中心法官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二人冷静面对,力争促使其重归于好,但双方离婚态度坚决。看无和好可能,法官只得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婚姻关系解除,原告女方当场归还被告男方3.5万元和玉镯子、金项链、金戒指等订婚首饰及2把房屋钥匙,其他互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