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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服务理好财

三门峡中院财务工作二三事

  发布时间:2016-06-23 16:40:03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财务工作也是如此,作为管理工作一部分,支持着所有事务的运转,必须努力成为承载发展的中坚力量,要始终犹如水之谦下自处,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水亦能自清自净,财务工作是一项很敏感的工作,每一件事办理的是否规范妥当,都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感情。始终保持廉洁自律,既是对自己清廉的内在要求,也是树立财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标志,必须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常思做人之道,常怀律已之心。

    (一)不断争取财政拨款,保障我院运转开支。

    2016年预算财政拨款同比上升40%,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下,专户款及时入库,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对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经费上给予充足保障。

    (二)政法专款管理再接再励。

    省财政每年针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我院专款管理较好并获得十万元考核奖励,不断完善中,为严格把握开支范围、清晰识别经费类别,账务处理上不仅专户核算、更在今年采用分色装订、归档,彻底区别一般财政拨款支出。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小事做起。

    办公用品保障充足的情况下,提高大家节约意识,比如打印机没墨了,相比更换硒鼓300元,建议硒鼓加墨粉,加粉一次100元,一个完好硒鼓可以加粉三次,这样既满足打印需要,又低碳环保,最重要是节约巨大。

    (四)差旅费试行“联签制”。

    6月1日起两人及以上出差的差旅费试行“联签制”,在填写车票补助的“三门峡市法院差旅费报销单”背面,所有出差人员需本人签字备注。

    (五)把握好灵活性与原则性,规范各项报销支出同时为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做好后勤服务。

    当前财务管理工作要求日渐严格,不仅要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严格把握各项开支,要求手续齐全、签批完整,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并向广大干警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同时,鼓励广大干警积极办案,各项办公、办案支出充分保障,为中级法院理好财,为党组及广大干警做好后勤工作。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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