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份,义马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加大涉企案件审理力度,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案人员赴西安、奔江西、下武汉,内外配合,上下联动,全面展开大办案活动,取得良好实效,好戏连台,捷报频传,一月内为辖区企业追回欠款800多万元,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西安之行调解百万元欠款纠纷
2010年1月28日,从义马某水泥厂传来喜讯,市人民法院远赴西安,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标的百万元欠款纠纷案。
2007年8月,义马某水泥厂向西安嘉东工贸公司供应了一批水泥,西安嘉东公司收货后未及时付清货款,尚欠98万余元。该厂多次讨要未果,无奈起诉至义马法院,要求偿还货款98万余元及利息13万元。该院千秋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原告申请立即赶赴西安进行诉讼保全。1月12人办案人员冒着凛冽的寒风,远赴古都西安办案。来到古城西安,办案人员无心欣赏气势恢宏的兵马俑,无暇浏览举世闻名的大雁塔,立即投入工作之中。 他们首先从外围调查开始,了解掌握被告的财务状况,试图通过诉讼保全的方式促成本案的进展。 然而结果却令人沮丧然而,经调查,西安嘉东公司早已被吊销执照,目前已人去楼空。该公司股东朱某、孟某夫妻二人又注册成立的陕西万宸公司账户内仅有1万余元。初战失利,办案人员并未气馁。他们通过分析认为陕西万宸公司投资巨大,前景看好,朱某、孟某夫妻并无赖账之意。于是,办案人员将调解结案确定为本案的主攻方向。
在与朱某夫妇接触中,办案人员既严肃地批评了他们长期欠账不还的行为,又紧紧抓住他们新投资的万宸公司混凝土搅拌的业务特点,诚恳地指出,调解化解矛盾,今后双方仍可继续业务,其结果必然双赢。反之,则必然会因强制执行而使万宸公司雪上加霜。办案人员入情入理地分析和耐心细致地讲法,促使朱某夫妇放下了包袱,认真考虑起切实可行的还款办法。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一份原被告双方均感到满意的调解协议终于形成,朱某还当即交纳了案件受理费6000余元。
行程万里调解执结十三年买卖纠纷案
新春伊始,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的支持下,该院打破常规,大案快立,繁案快审,民一庭庭长张国宪带领办案人员冒严寒、战风雪,两下江西赣州,行程近万里,快速调解解决这起长达十三年的煤炭买卖纠纷案。为国有大型企业义煤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1993年义马煤业集团公司与江西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原煤买卖协议,开始了原煤的买卖合作。后经数年的企业更名、改制、相互磨帐、转账、给付。截止1996年原告义煤集团公司认为对方有203万元债务没有清偿,被告江西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因企业更名、改制,人员更迭,只承认有欠款,但否定欠203万元。并辩称该单位是五十年代军工企业,受国家政策保护,下岗职工3000人,企业停产已过半年,已开过职代会通过了破产方案,正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向义马法院提交了一份赣州市委关于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限期破产的文件。面对该案复杂、曲折的案情,办案法官并没被这样、那样的困难吓倒,而是迎难而上,认真分析案情,积极寻找案件新的突破口,决定以保全来促调解。
该院根据义马煤业集团公司申请,对被告银行账户进行了诉讼保全。峰回路转,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坐下谈判解决纠纷。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百烦不厌的法理、情理解释,经过双方代理律师、决策领导人的数个来回讨价还价,经过烦杂的证据交换,差距一步一步缩小,共识慢慢达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被告一次清偿140万元债务,剩余煤款待被告破产清算时申报债权的双赢协议,被告同意把140万案件款和受理费如数给付原告。
元月26日上午,在该院与义煤集团公司召开的共谋企业发展恳谈会上,院长董书军将140万元执行款支票交付给义煤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田富军手中,受到该公司领导和职工的高度赞扬。
兵分两路为破产企业追回欠款584万元
1月27日,义马市法院民二庭办案人员,兵分两路,在武汉和义马两地同时对破产企业义马市热电厂及其多种经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展开强制执行,经过两天辛勤努力,为破产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84万元,使企业职工部分拖欠工资及集资款得到了兑付,稳定了职工情绪,避免了一场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2008年3月21日,义马市热电厂及其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宣告破产。两个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及集资款4000余万元,而该企业债务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共欠企业2780万元,虽经法院裁定,但两家公司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付款。2009年5月,该院干警曾前往武汉依法强制执行欠款1801万元,但追回的欠款还不够支付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集资款的一半。企业职工多次到义马市委市政府上访,随时都可能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元旦已过,春节将临,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心系群众冷暖,为使群众过个祥和的春节,要求民二庭迅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再次进行强制执行。1月27日,民二庭办案人员昼夜兼程到达武汉,通过调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不实,在工行武汉洪山支行未查询到债务人的存款。一时案件执行陷入困境,但办案人员从未泄气,次日上午他们采取各种方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发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有银行存款284万元,办案人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董书军当即决定扣划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欠债款项。28日上午,又在建行义马市支行又将债务人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存款300万元予以扣划。
日前,义马市热电厂破产管理人已将584万元兑付给职工。当职工们领到工资、集资款时,高度称赞义马法院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办案效率。
山外青山楼外楼,司法为民无尽头。新的一年里,义马法院的干警们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的带领下,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以更加高尚的情怀、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定不移彰显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高歌猛进谱写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妙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