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渑池县法院审监庭成功组织召开洛玻集团某甲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某乙玻璃有限公司两起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下一步破产清算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某甲、某乙两公司主要经营浮法玻璃生产、销售,玻璃及相关的原燃料材料与矿产品加工与销售等,近年来因市场环境、经济形势等原因被迫停产,属于标准的“僵尸企业”。该院依法受理两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高度重视,本着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会前积极督促管理人认真准备会议议程和各项报告,经过周密细致的安排,分别于7月5日上午9时和下午3时召开两起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五十余户债权人、近百名债权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依法向到会的债权人通报了受理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对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的债权申报核查情况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破产财产处置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报告进行了讨论表决,并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接受各位债权人询问。
下一步,该院将按照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理“僵尸企业”的总体要求,依法继续积极推进这两起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进程,做好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并及时公开审理进度,确保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