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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7 14:49:41


    近日,三门峡市法院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强调,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培训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问责的依据和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搞清楚“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梁维强调,要通过学习,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刻认识问责既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也针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部门;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是《条例》的执行者,也是《条例》的问责对象。

    通过学习,广大干警表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更要以超强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统一思想行动,深入学习《条例》,把条例的主要精神融入到推进为民司法中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要求,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意识,不忘初心,不改本色,努力提升司法工作水平。二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应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完善定相关工作制度,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三要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应通过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建立问责处理、违纪违法免职等渠道,强化干部监督问责的长效机制,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建设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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