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书记“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解决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该怎么干”的问题,为纪律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三门峡市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注重抓早抓小、抓严抓细,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履行监督责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坚持抓经常,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无数事实表明,党员干部在违纪之初都会担心害怕,但若违纪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就会产生侥幸心理,胆子越来越大,就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强化日常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是拓宽监督视野和监督渠道。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延伸监督触角,通过信访核查、回收廉政监督卡、案件评查等方式实施监督,让监督对象始终感到监督的存在,感觉监督就在身边,营造出不敢、知止的氛围。二是健全谈话提醒机制。市法院制定实施了《廉政谈话制度》,规定了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部门负责人每月与部门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检查谈话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管领导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在落实动辄则咎上下功夫。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抓早抓小,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严格执行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法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工作规范》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了程序性、保障性规定,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两级法院在公车管理、院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上半年组织两次暗访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查处通报。7月初,在全市法院通报了两起公车私用、公款加油典型案例,起到了较好地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坚持快查快办,在提高审查时效上下功夫。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一是规范线索处置。及时汇总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严格依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加大初核力度。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的问题,迅速组织力量快查快办,提高办案效率。3月份,雷某某反映我市某基层法院违规执行问题,经院领导批示,纪检监察部门迅速出击,很快固定证据,两天内将案件查结,该案成为近年来办得最快、质量最好的案件之一。
四是坚持抓严抓细,在保持高压态势上下功夫。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是严格执纪。对于那些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收受钱物、向律师介绍案件、给当事人推荐律师、与律师及当事人不正当接触的法院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让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惩治司法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去年4月,我市某基层法院干警兰某某,因接受当事人吃请,被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充分彰显了法院系统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二是严格问责。在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既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通过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让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识到有责不担、有责不问就会成为被问责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