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袁晓毅法官冒着酷暑,行车一百余公里来到卢氏县木桐乡木桐村,成功的调解上诉人牛某与被上诉人牛某某、张某的确认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牛某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俗话说:血浓于水、远亲不如近邻。而木桐乡木桐村的两兄弟牛某、牛某某、还有同村的张某最近却因宅基地起了纠纷,兄弟反目,邻里的矛盾也越来越深,最终诉至法院,并进入二审。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袁晓毅法官承办此案后,通过认真查看卷宗、分析案情,认为在此案的处理上不能机械的司法,一判了之,要带着真情办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8月19日早上八点,袁法官抛下手头上的工作,驱车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进两个多小时,来到当事人的住所地卢氏县木桐乡木桐村。在该村村委会就此案件做进一步详细的调查,然后对每个当事人一一进行谈话,融情于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和牛某某分别给上诉人牛某赔礼道歉并各自掏出一百元对其进行补偿,牛某也表示谅解并当场写下撤诉书。双方当事人一一和法官握手,连连感谢法官不辞辛苦的为他们调处纠纷,让他们得以再拾亲情,睦邻友好。此时已是中午十二点多,这场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脸上洋溢着微笑,承办法官非常欣慰,他们谢绝了当事人吃中午饭的请求,踏上了解决另一起纠纷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