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湖滨区法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湖滨区法院全体干警为之欢呼雀跃,深受鼓舞。这是继该院于2008年12月1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之后,所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两项荣誉折射出该院在整体工作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彰显了“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法院文明程度和法官文明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
长期以来,湖滨区法院在湖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两级文明办的大力支持下,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该院紧紧围绕“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的创建方针,以干警文明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以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以各项工作创一流为动力,抓班子带队伍,抓教育强素质,抓管理求实效,抓载体树形象。把创建活动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相结合,切实发挥创建活动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该院把创建活动作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争先创优,不断提高法院文明程度和法官文明素质的过程,三个文明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该院共获得集体和个人荣誉480多项,其中市级以上荣誉140多项。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四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曾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了湖滨区委的通令嘉奖。
领导班子重视 组织坚强有力
2007年初,湖滨区法院就确定了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创建工作落实,该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睿妮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的基础上,制订了详尽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做到了“创建目标明确、 创建标准明确、 创建任务明确、创建规划明确”。院长任睿妮就创建工作向湖滨区委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湖滨区委的大力支持,区委书记宋跃为此还作出了专门指示,鼓励该院紧贴工作实际,狠抓创建工作落实,力争创建工作一举成功。同时,该院还主动邀请了市、区两级文明办领导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创建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丰富创建载体 务求创建实效
为了丰富创建活动内容,激发干警的创建工作热情,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湖滨区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了“文明庭室”、“文明干警”和“文明家庭”争创活动,狠抓细胞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文明素质,在全院形成了讲文明、树新风、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
注重发挥先进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气,先后树立了郭战民等6名先进个人、会兴法庭等2个先进集体,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号召全体干警向他们学习,在全院营造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争优创优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展板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审判执行工作、先进事迹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该院每年对外宣传稿件达到千篇以上,宣传工作多年来一直名列全市法院之首,连续五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强大的宣传阵容在院内和院外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平台,印发诉讼指南、便民手册和六项服务承诺书,摆放了笔墨纸张、饮水机,方便群众诉讼。拓展诉讼调解文化,设立温馨调解室,营造宽松和谐的诉讼氛围,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传播诉讼文明。利用走廊、楼道和会议室等空间,悬挂装帧精美的文明用语、法律格言、廉政警句等牌匾,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提升法院文化品位。
每年都要组织干警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做到了全院动员、全员参与,陶冶干警情操。在我国传统节假日来临之际,组织干警开展拔河、跳绳、猜灯谜、文艺演唱会等文体活动,欢庆佳节。在全区和全市法院系统文艺汇演中,该院选送的文艺节目均能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区和全市法院系统举行的运动会上,该院代表队均能载誉而归。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分展示了干警的文艺才华,活跃了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展示了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
积极帮扶济困 携手共建文明
湖滨区法院始终把帮扶工作列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深入帮扶村进行调研,与村干部共商创建规划。积极筹措资金为帮扶村购置健身器材、法律科技图书,建设文化大院。为帮扶村制订和完善了村规民约、文明卫生村标准及卫生管理制度,制作宣传板面,协助开展了“清洁家园”等活动,扎实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春耕农忙季节,在农民喜获丰收的时候,在节假日来临之际,干警们的身影总会出现在贫困户的家中和田间地头,为贫困户排忧解难谋小康,及时送去了党的温暖。四川地震灾难牵动着干警的心,全院干警情系灾区人民,先后为灾区人民和灾区政法干警捐款4万多元,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重建家园。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该院都要到我市聋哑学校为聋哑儿童送去电视机、衣物、图书和文具等物品,为无声世界的儿童们送去欢乐。
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彰显文明司法的人文关怀。近年来,共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60多万元,受到群众的好评和领导的肯定。市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对此曾作出了重要批示:“湖滨区法院司法救助惠及困难群众的做法完全符合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是利用法律武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希望全市政法系统认真学习借鉴这方面经验,政法委作好总结推广。”
狠抓硬件建设 优化创建环境
为了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湖滨区法院经过艰苦努力,建成了一座现代化审判综合大楼,在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同时,还建成了荣誉室、图书室、活动室、灯光篮球场和公民文明学校,购置了乒乓球等运动设施和健身器材,为提高干警文明素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创造了条件。加强办公区和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保证了良好的内部治安秩序,多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为干警提供了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干警素质
湖滨区法院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把公民文明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认真落实精神文明教育规划,不断加强干警的文明素质教育。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倡导文明司法,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一方平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树立“和谐司法”理念,稳妥化解民商事纠纷,调节市场经济关系。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新思路,推动诚信、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促进“官民“和谐。穷尽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自2009年3月开始,该院开展了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深入基层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荣誉面前不自满 创建征程不歇脚
创建难,巩固创建成果更难。面对这来之不易的最高荣誉,如何保持清醒头脑,消除自满情绪,做好本职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湖滨区法院决定自今年2月开始,开展了“荣誉面前怎么办”的大讨论活动,要求干警在珍惜荣誉的同时,理性看待荣誉。全体干警踊跃参加,他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表示在荣誉面前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并以此为新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铸辉煌。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消除了干警骄傲自满情绪,营造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检验教育整顿成果,该院于2月26日举行了“荣誉面前怎么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全院共有18名干警积极参与,经过激烈角逐,共有8名干警分获一、二、三等奖。他们引用古今中外的典型事例,阐述了骄傲自满与谦虚谨慎的辩证关系,立志消除小进即满的消极思想,继续保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争先创优的拼搏精神,为法院建设再立新功。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湖滨区法院已将其列为一个永恒的课题,常抓常新。该院将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新的历史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创建步伐,在精神文明建设征程上再铸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