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失信名单威力大 七十万元自觉还

  发布时间:2016-09-26 08:18:14


    “秋季执行风暴”行动开展以来,陕州区法院被执行人张某因受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很快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清偿了借款本息及执行费用73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系陕州区西点驾校高管,其先后从原告张某某处借得70万元,未能按期归还。张某某将张某告上法庭,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归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法定义务。2016年初,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张某虚以拖延,未能实际履行,陕州区法院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效果良好。陕州区法院在公园门口的电子显示屏等公众平台和场所曝光失信信息,使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晾晒在大屏幕、单位住所,让其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丢脸;同时还采取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手段,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被执行人张某因此丢了脸面、外出洽谈项目受到影响、乘坐高铁等高消费受到禁止,加之“秋季执行风暴”行动的开展,很快转变为敬畏法律,自觉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清偿了借款本息及执行费用73万余元,并向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张某说,如果不是法院干警的耐心教育,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违反了法律,今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信守承诺,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87402588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