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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民一庭到三门峡中院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6-09-28 09:53:18




    2016年9月27日,省院民一庭副庭长卢红丽、军事法院副院长李汝军等一行五人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对三门峡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家事审判、小额诉讼、人民法庭等四项工作进行调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睿妮、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张俊叶,民三庭庭长王亚萍与三门峡两级法院部分法官参加座谈。

    会上,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梁森林、郭旭飞分别就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和家事审判工作向卢庭长一行进行了汇报,民一庭副庭长范俊洁总结汇报了三门峡法院小额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民四庭副庭长杨琼对三门峡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做了简要介绍,灵宝法院、湖滨区法院、陕州区法院就该院涉军维权、家事审判、小额诉讼以及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先进经验和面临困难畅所欲言。卢庭长对三门峡两级法院在上述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传达了省院的最新指导意见。卢庭长讲话指出,一、三门峡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社会效果好、延伸服务好,宣传效果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继续努力,良好发挥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在涉军维权领域的巨大作用。二、家事审判工作亮点突出,坚持调解为主,使调解贯穿在家事审判全过程。调动妇联机构、民调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深挖其他协助解决纠纷力量,在社会上形成合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保证每一起家事案件真正服判息诉。三、高度重视小额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院法官敢于担当的精神,对应当使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优先适用。同时加强小额诉讼的宣传力度,可以不定期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促进小额诉讼工作的宣传推广。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对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困难,有针对性的逐步予以解决。加大对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中院可以组织培训,让经验丰富的法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基层法庭工作人员介绍办理个案的先进经验,普遍提高基层法庭工作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应当承担的基本职能。

    最后,任院长对省高院民一庭长期以来对三门峡两级法院工作中存在问题、面临困难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要求会后对省院相关新精神进行传达和学习。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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