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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攻克执行难

秋季执行风暴显硕果,冒雨执行攻克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10-28 16:16:58



    2016年10月27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庭不惧寒冷、冒雨前往渑池县英豪镇执行,受到案件申请人赵某的好评,送锦旗一面"冒雨勇执行,力克执行难”。

    2016年3月31日该院(2016)豫1221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赵某起诉梁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梁某支付赵某1280元。2016年5月19日该院(2016)豫1221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赵某起诉梁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梁某偿还赵某99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梁某未上诉,也未按判决书履行,原告赵某于2016年9月6日对两案申请执行。

    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梁某仍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两起案件标的不大共计二千余元,经调查被执行人梁某在渑池县英豪镇街道经营有"献伟"牙科诊所,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属于典型的"老赖"。该院执行人员主动出击,勇擒"老赖"梁某,在该院"秋季执行风暴"的高压震慑下,以及该院执行人员结合"秋季执行风暴"开展的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典型突出案例的警示教育宣传下,"老赖"被执行人梁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顺利执结二案。(贺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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