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上午,三门峡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党组成员任睿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审监庭庭长,以及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庭、审监庭的副院长,刑事庭、少年庭、审监庭的负责人均参加座谈会。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首先传达了梁维院长对全市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指示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具体情况,组织大家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会上,各基层法院与会代表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发言,刘胜利副院长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方面逐一进行了解答。党组成员任睿妮指出当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难度很大,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不断克服困难,相互配合,严格程序、穷尽手段,本照对工作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做好。
最后,刘胜利副院长强调,各院要充分认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程序。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要有担当意识,不要推诿,要相互协作,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针对当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制约,做好协调衔接。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支持和配合,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