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校园及周边暴力案件20件37人,其中抢劫10 件,故意伤害8 件,寻衅滋事2件。
此类案件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案发地点多在校园周边空地或者附近网吧,将受害人约到某处往往具有伤害目的性,而发生在网吧的伤害行为往往具有偶发性。二是涉案人数众多。案件被告人多为两人及以上,一般为多人殴打一人或者双方都为多人的情况,表现为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以多欺少,案件类型主要为抢劫和故意伤害。三是涉案被告盲目崇尚暴力,手段残忍,无同情心。在故意伤害类案件中,伤害手段包括拳打脚踢、用木棍殴打、用啤酒瓶击打头部,或者用尖刀捅刺受害人,伤害行为不计后果,受害人往往构成伤残或者严重残疾。四是案发事由多因琐事,无突出矛盾。大部分案件的发生多因口角争执而心怀不满并伺机进行的报复,少数案件中被告人抱着寻找刺激的目的,伤害对象也具有随机性。五是非监禁刑适用比例较大,占到56.7%。在刑罚上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 人,判处三年以下有其期徒刑的7 人,判处非监禁刑的21 人,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重在进行挽救教育。
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一是网络暴力电影、游戏影响,崇尚暴力,是非不分。涉案被告人在与同学交往中发生口角后更倾向于使用暴力去解决矛盾。或者是因沉迷于网络,造成厌学、逃学,当家长给的零用钱不能满足消费,往往会铤而走险抢劫同学钱财。二是家庭教育缺失,多数家长忙于生计,疏于对被告人的监管教育,被告人自制力不足,导致走入歧途。三是学校在法律基本知识方面教育欠缺,涉案被告人知法守法意识较为薄弱,因为缺乏起码的鉴别能力,交友不慎走入歧途。
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是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对未成年人案件均采用圆桌审判,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学习情况、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对庭审时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选定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法庭教育。
二是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回访帮教,了解他们入学、就业、生活等情况,并在未成年人复学、就业中提供必要帮助,并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档案。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按规定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三是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加强心理疏导,对个别心理阴影严重的采取心理医生介入的方式给予疏导,使其从心理上能够正确面对,尽快开始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四是开展送法进校园、一校一法官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如组织学校学生开模拟法庭,邀请学生实地参观审判庭,到校园进行“与法同行,争做文明中学生”等签字仪式,引导学生懂法知法守法。
五是家长、学校、社会一起参与,共同为学生营造正常有序的成长环境。家长要对与孩子沟通,关心、爱护其身心成长,同时加强监管教育工作;学校在日常教学中要注重对学生的全面教育,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做好预防工作;社会各行政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强网络暴力游戏的管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