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龚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刘某诉至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龚某与被告刘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但是在约定期限届满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调解的义务。2016年2月,龚某一气之下来到陕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是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但均未答复。随即又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查询刘某的财产情况,但刘某均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又多次去其家中寻找也未见踪影。随后,执行法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刘某的找寻,而是对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大量的走访与排查,最终调查发现刘某在陕州区某公司上班。在摸清了刘某的上班规律后,执行法官随即对该案恢复执行,并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
2016年11月3日9时许,正是被执行人刘某下夜班回到家中睡觉的时候,陕州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刘某进行“收网”,最终将正在被窝里做着黄粱美梦的刘某逮个正着。事后,刘某对执行干警说:“你们真是天降神兵,我刚才还以为是在做梦,没想到躲了这么久,终究还是没能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