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3月23日上午,义马法院民一庭积极行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带着深厚的感情,妥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半天的时间里成功调处一起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案件。当涉案12位民工在从法官手中接到民事调解书时脸上露出了无比喜悦的笑容,对办案法官连声表示感谢。
2007年2月,以新安县李小营为代表的12位农民工到林州某某建筑有限公司义马连银项目工地干劳务,包工头孙家胜拖欠民工劳动报酬36000元,后孙家胜去向不明。农民工讨薪无望后于2010年3月22日向义马法院起诉。义马法院受案后高度重视,当天即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建筑公司拒付,理由是包工头孙家胜拖欠与公司无干,且欠条真实性待查。庭庭长张国宪同志第二天带人再次到公司新工地通知建筑公司调解,讲形势,讲法律,政策攻心,利害启发,根据公司新承包工程情况及还款能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36000元协议。双方就此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