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卢氏县法院五里川法庭的法官们来到五里川卫生院,为在此住院的六旬当事人薛某某送去了四万余元的赔偿款。
家住狮子坪乡杨庄村的薛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残疾。因赔偿问题将事故相对方王某某告上法庭。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家境困难,遂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但被告一直未及时履行。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办案法官多次和被告进行沟通,最终被告将赔偿款交到法庭。办案法官了解原告薛某某在医院住院,考虑原告有病行动不便,加之急需用钱,便将赔偿款亲自送到医院交到了原告手中。看到法官们上门送款,原告薛某某及其家人十分感动,握住法官们的手连声道谢。
据了解,近年来,五里川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基于便民、利民的考虑,办案法官不仅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还充分考虑到了社会效果,他们采取多种办法,催促被告及时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对于行动不变的当事人,办案法官主动上门服务,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