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中经常遇到合同的签订问题,往往又在合同签订中遭遇各种风险和陷阱。近日,渑池县法院仰韶法庭在审理原告河南某特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检修工程总厂耐火材料厂、武汉市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关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原告河南某特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上的各个环节均不同程度存在风险。
为保障企业利益,规范合同的签订,预防企业经营中潜在的合同风险,该院仰韶法庭及时向原告河南某特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其在签订合同时存在的各种问题,比如合同内容格式化、当事人信息不准确、违约责任不明晰的情况等,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原告河南某特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收悉后,针对渑池法院提出的建议,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向该院发出司法建议书回复函。并称赞法官切实从企业发展出发,将法制经营理念送进企业,助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获得了辖区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