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清晨,少年庭办公室响起清脆的电话铃声,“请问是法院吗,我叫徐某某,是你们办理的拒执罪案件的自诉人,我的案件对方已经全部履行,非常感谢你们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我今天给你们送锦旗来了。”
打电话的徐某某是少年庭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因受人身损害向我院起诉,我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被告人经多次拘留,仍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自诉人无奈之下向我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立案后,经多次组织调解,并对被告人进行判前释法,最终被告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履行了赔偿义务。
这只是我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一个缩影,该案的办结为今后打击拒执罪工作的开展增强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