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三门峡中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本立,市中院三个刑事审判庭庭长,辖区6个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三门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主持。
首先,辖区6个基层法院分别对各自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情况、审理进度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汇报过程中,就存在的问题刘胜利副院长明确要求要依法处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案件及时审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三门峡中院刑二庭庭长李立宏传达和解读了河南市级人民法院关于打击非法集资会议精神。两级法院要严格落实省高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成立打击非法集资处理领导小组。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本立要求,一、提高认识,明确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省院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抓紧汇报,参加会议的主管副院长要及时把省院的会议精神要求向党组、一把手、当地政法委汇报。三、注重质效,在界定罪与非罪上,要严格作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最后,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强调,一、刑事审判法官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信念,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的工作方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严格把握定罪量刑的法定标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集资诈骗罪定性一定要准确无误,从严从重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犯罪,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三、刑事审判法官要有一种勇于担当的精神,该出手就出手,该亮明观点坚决亮明。四、刑事法官要有高度的廉洁意识,算清政治帐、家庭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