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法院网讯 湖滨区法院近日在审理一宗聋哑被告人涉嫌盗窃罪案件中,专门为两名被告人聘请了手语老师担任庭审翻译,指定了辩护人,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无异议,对该院专门为其聘请手语老师表示感激,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08年9月24日14时许,被告人王铎、郎继伟预谋后到一家电脑公司,郎继伟佯装购买摄像头以吸引该店员工注意,王铎趁机将被害人姚某抽屉包中的5100元营业款盗走,案发后将被盗钱款如数退还给被害人。为此,公诉机关以二被告人涉嫌盗窃罪向湖滨区法院提起公诉。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湖滨区法院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着眼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由于涉案二被告人系聋哑人,湖滨区法院为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专门与市聋哑学校联系,聘请该校一名手语女老师为二人担任手语翻译,同时指定长浩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其担任辩护。庭审中,审判长始终耐心地通过手语翻译对被告人进行询问,认真与被告人进行沟通,听取其辩护人意见,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