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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加强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4-25 14:51:33


    近年来,三门峡湖滨区法院不断加强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2月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省高院专题调研组近日到该院调研总结小额诉讼经验。

    审判团队更加专业。湖滨区法院高度重视小额诉讼审判工作,2013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小额诉讼程序开始实行以来,加大对小额诉讼审判程序的探索,按照相关规定,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先期抽调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丰富的审判人员成立了小额诉讼工作组,专门负责小额诉讼案件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于去年9月专门设立了小额诉讼法庭,逐步形成了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专业化团队。

    工作措施更加完善。完善规章制度,对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立案规程、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更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使审判人员在办理小额诉讼案件中有章可循。改革立案流程,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在立案时优先按照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小额诉讼全面覆盖,对于其他民事审判业务部门受理的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无需移转,由受理案件的审判业务部门直接按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采取灵活方式集中送达,专门成立了送达组,实行集中送达,利用节假日、晚上等当事人在家几率较高的时段完成送达任务,及时通知当事人参与诉讼,凸显了小额诉讼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简化庭审方式,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一,庭审中允许当事人在举证的同时一并发表质证辩论意见。简化法律文书,针对小额诉讼案件事实、法律关系简单,争议标的额小的特点,实行“要素式” 裁判文书,积极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化等格式化裁判文书,要求文书能做到认定事实表述清楚,裁判法律依据明确、裁判结果正确即可,去年12月,该院小额诉讼法庭审理三门峡市湖滨区南山公馆业主诉河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集团诉讼案时,就率先使用了表格化判决书、调解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强化调解,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坚持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的工作思路,在案件送达时、审理过程中、判决生效后积极调解,及时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能积极履行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的效果。加强小额诉讼宣传释明工作,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小额诉讼的了解和认同,为小额诉讼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审结数量逐步加大。据了解,该院目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案件涉及类型有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等。自2013年1月至今年3月,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共计14652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9671件,在简易程序案件中适用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下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结各类案件3233件,占同期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33.43%、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2.07%,有效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节省了司法资源,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促进了司法公正。目前,该院已成为三门峡地区审结此类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

    审判效率明显提高。该院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4.5天,明显低于其他适用简易程序案件58天的平均审理天数,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快捷、高效的特点。在审结的3233件小额案件中,调解结案1532件,占47.38%;撤诉1164件,占36%;判决537件,占16.62%。审结案件中85%由当事人自动履行,15%的案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完毕,至今未有当事人提出申请再审。目前小额诉讼审理工作运行态势良好,省高院对小额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多次予以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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