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渑池法院:侵权建筑占用风道 强制拆除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17-04-26 09:36:43



    4月25日,渑池县法院执行二庭对渑池县陈村乡鱼池村一起排除妨害案进行强制执行。这是渑池县法院开展春季集中执行行动的又一行动缩影。

    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分工,迅速拉起警戒线,对简易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了强制拆除。两个半小时后,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曹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相邻而居,申请人曹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四址均为至本主墙外根,东西通路,分别向南、向东通水。被执行人张某私自建造简易房等障碍物,占用两家共用风道多年,严重侵害了申请人通风、通水和通路等权利。两家多次为被执行人占用风道问题进行协商,当地乡政府和村委会也多次进行过调解,但被执行人拒不拆除,双方矛盾日益激化。2016年11月25日,渑池县法院判决张某停止侵害,并拆除与申请执行人曹某公用风道中的障碍物。判决生效后,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让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其拒绝拆除两家风道中违章建筑。执行当天,被执行人及亲属3次阻挡,法院执行人员先后三次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耐心释法明理。终于将这起案件执行完毕,做到案结事了。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88915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